在美國幾乎每個稍微有化妝的女孩子都會擦睫毛膏... 當初剛來美國的時候,一些美國朋友看我沒擦睫毛膏還特地帶我去買...

我當然也是用過睫毛膏的,不過我本來化妝就很隨興,我又偶爾會摸眼皮附近,所以當初睫毛膏我用了個幾個星期就決定放棄了,還是有眼綫就好。

不過最近因爲某個可愛女生的推薦,我決定再次挑戰睫毛膏。

 

之前說過美國開放櫃的化妝品種類多樣又好用,這次我的睫毛膏再挑戰決定選用英國品牌Rimmel的睫毛膏,除了我自己之前注意過這個牌子,也因爲聽那個可愛妹妹說,他們的睫毛膏感覺蠻像她喜歡的某日本品牌,挺好用的。

我剛試擦了一點,感覺還不錯,沒有結小塊。

在睫毛膏乾了以後,我偷偷摸了它,也沒暈開。

我還問阿強,有沒有發現到我那裏不一樣。他說,嗯,是去修了頭髮嗎?

我眨了眨眼,他還是看不出來。

我指著我的眼睛說,睫毛膏!是睫毛膏啊!

他說,沒有什麽不同吧?

看來我的睫毛膏使用技巧還是需要改進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ichingsay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