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現實生活中認識我的人應該都知道,我雖然是教過書的人,對罵髒話這件事一點也不避免,也不馬虎。在台灣的時候,大家都知道"fuck"這個字是很多還沒學過英文就聽説過或用過的字。在美國,大家用"fuck"這個字的情況跟場合又更加廣泛了。它可以解釋成大家都知道的“幹”和“媽的”之類的髒話;不過它也可以被用在心情愉快,或驚喜的時候呢,但該注意的是用它時,身邊是很熟的朋友,場合也不能太嚴肅或太正式。我一個當律師的朋友,聊天時最常用的開頭語就是"fuck",例如他會說,"fuck, it's a beautiful day!" 我想,他說"fuck"的時候,基本上是在說“哇!”或“哎喲!” 
改天再來聊多一點髒話吧。今天會想到罵髒話這回事,其實是因爲昨天的維吉尼亞理工校園屠殺案。我跟幾個朋友在店裏瞎扯,幾個客人聊天的聊天,看書的看書,用電腦的用電腦,一個客人進來喝咖啡,說他剛看到新聞臨時報導關於VT的這件校園血腥,犯案的男生痛恨自己的人生,也看不得別人快樂,槍殺了32個教授和學生後,在警方迫近時擧槍自盡。我剛聼到這條新聞的第一個反應是好難過,再來就是"fuck!" 

這個"fuck!"想當然爾是“幹”,還是很氣憤的那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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