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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我的朋友N(這個要匿名比較好)來店裏喝咖啡,跟阿強和我聊天。他總是溫溫的,天塌下有別人頂著的樣子。

然後他要走的時候,我發現他左手無名指的戒指不見了。

我就問,你跟老婆還在一起嗎?他說,啊你怎麽知道...
不是我神通廣大,是你自己沒戴戒指了。

N說,他和老婆六個多月前分居了。 現在她也不怎麽跟他講話。

好了,不是我愛說人家,不過我要把事情始末大綱寫下來。

N在club當DJ,認識了可愛的中國妹妹,兩個人沒多久就公證結婚了。我和阿強之前都會調侃他,說他厲害,因爲老婆實在比他漂亮很多。也真的是,我以前偶爾還會覺得怎麽那麽漂亮又精幹的女孩子會看上N... (不要罵我啊,N) N也不醜,只不過兩個人的儀表,個性,注重的事完全搭不上。但是我們也了解,愛上了,也沒辦法。

閃電結婚以後,兩個人當然要很快開始辦理女孩子居留權和申請綠卡的事。N說,她很想趕快把還在中國的父母親帶來美國,所以很積極在辦身份。

我其實不常看到N,但更少看到他老婆。兩個人都年輕,都還愛玩,不過很少玩在一起。每次看到他,他都說老婆跟朋友出去,或到哪玩了。

最近幾次看到他,他都沒再提起過老婆,我們偶爾問起,他也都說她還不錯,現在在朋友家。

這次我們又問起,他說,老婆跟他分居了,現在跟她的某個朋友住在一起。

嗯,好吧,感情的事真的也是很難說的,感情降了溫,兩個人又不想一起想辦法的時候,分開也可能比較好。我就問,那分居了這麽久,要離婚嗎?N說,他也想過,不過因爲女孩子剛拿到綠卡,他怕離婚這件事會阻礙她申請公民。

他還說他還是愛她,只不過她最近好像都在躲他,兩個人沒辦法好好談。離婚這件事,她也似管非管的;不過她想確定她的居留身份不會出問題。

我很雞婆地跟N說,哎喲,N先生,你們結婚時間其實夠久了,她綠卡都拿到了,以後申請公民其實不必你操手了... 你們倆要是決定不在一起了,還是離了婚好,不然如果你遇上另一個她,你怎麽辦?我當然不喜歡看人家分開,只不過這種其實涉嫌有利益關係的婚姻,如果又沒了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的目標,那離婚也不一定是壞事。

我知道我的想法有點偏頗,不過N是我們的朋友,我當然站在他這邊來看事情;不止是我,很多朋友都覺得他被利用了,女孩子現在只是要確定永久綠卡的權利不會喪失,也還在積極地想辦法儘快帶父母過來,才和他還在拖泥帶水。但我們畢竟不是他們,沒有管人家家務事的權利。

嗯,敍述完畢,如果未來有任何的發展我再來記錄。

我真的很希望,當初女孩子在club看到N的時候,她是覺得他長得不錯,人又好的,不只是純粹需要一個人來幫她處理身份問題... 因爲昨天N在談到她的時候,眼神和口氣中還是有愛情的感覺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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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ichingsay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